国家赔偿注意事项
2023-08-29 06:41:41 来源: 互联网
(资料图片)
律师回答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标签: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 (2023-08-29)中信建投:本次市场底已经近在咫尺
- (2023-08-29)莱迪(关于莱迪简述)
- (2023-08-29)陕西省数字赋能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家名师大讲堂活动举办
- (2023-08-29)证券时报头版评论:政策合力一脉相承,呵护市场平稳运行
- (2023-08-29)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 (2023-08-29)荣盛石化上半年亏损11亿 净利降121%股价反涨4.25%
- (2023-08-29)时光贵州简介 贵州简介